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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评评价使用范围
环
境
质
量
标
准 |
1、大气环境:执行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二级标准。 表4-1 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
2、声环境:执行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2类标准。 表4-2 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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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
染
物
排
放
标
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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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废气: 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1“其他行业”第Ⅱ时段标准,厂界VOCS排放执行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》(DB37/2801.6-2018)表3标准;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 2376-2013)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(第四时段)“重点控制区”排放浓度限值,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二级排放标准,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。 表4-6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DB37 2376-2013)
表4-7 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
2、噪声: 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标准。 表4-8 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 单位:dB(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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